林长民(1879~1925)、廖仲恺(1877~1925)、戴季陶(1891~1949)、胡瑛(1886~1933)、潘佩珠(1867~1940)等致犬养毅论关东大地震及文物买卖的信札九通

图录号: 743

估价RMB: 280,000-400,000

成交价RMB: 460,000(含佣金)

743
林长民(1879~1925)、廖仲恺(1877~1925)、戴季陶(1891~1949)、胡瑛(1886~1933)、潘佩珠(1867~1940)等致犬养毅论关东大地震及文物买卖的信札九通
纸本 手卷
约1922至1923年作
说明:犬养毅上款并批阅。
此为林长民、廖仲恺、戴季陶、胡瑛等作信札卷,共有信札9通25页(带信封9枚),围绕书画托售、文物鉴定、国内时局、宦途行止及日本关东地震等内容而作,并涉及汪大燮(伯唐)、沈瑞麟、林肇民、陈任桢、原田庄左卫门、内藤湖南、长尾甲、头山满、寺尾亨、萱野长知、宫崎滔天、岛田经一、菊池良一、山田纯三郎、石渡敏一、古岛一雄、桑田思堂等,集中作于1922至1923年间。
具体包括:林长民3通12页,戴季陶、胡瑛各1通3页,廖仲恺、黄靖海、冯阅模(杨承谋同署)各1通2页,潘佩珠1通1页。
其中,廖仲恺、戴季陶、潘佩珠、冯阅模及一通林长民信均作于1923年9至11月,谈及日本关东大地震后“东京及近畿一带惨罹大灾,损害之巨,亘古未有”之情形,及对在日友人、侨胞的关切。值得注意的是,廖、戴、林三人均系清末留日学生,且廖、戴、潘在日革命活动均曾受犬养支持。写信时,犬养毅在递信大臣任内。
关东大地震,是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地区发生的7.9级强烈地震。地震灾区包括东京、神奈川、千叶等地,造成了巨大灾难,伤亡约10万人,200多万人无家可归。日本受灾消息传到中国后,北洋政府内阁召集会议,通过了五条援日救灾决议,号召各省长官联合绅商地方团体组织日灾急赈大会,同时派遣商船运送粮食药品,及红十字会赴日。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内务部档《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会长徐、王、钱、江、王致日本公使函》(1923年9月16日),有冯阅模、杨承谋赴日赈灾的记载,与冯、杨信中所言“由东京启行,并拟驰赴各灾区视察”相合。
林长民其他二信围绕书画求售及国内政局而作。其时,林氏在犬养毅的推介下与日本古物收藏商博文堂达成转让协议,林“悉割所爱,以三十年来藏庋书画远贩求售”,并以其中最“可博相当价值”的梁楷、李公麟两件成交为先决条件,其余百余件藏品则作为附庸。然而事与愿违,博文堂对于其他藏品以低价购得,“而梁、李买卖逾期数月,音信寂然”。彼时林氏因“所得价格举不足以应急需,坐困京尘,对于地方计划尽归失败”,不得已而只能另觅买主,并拟将博文堂原付两万五千元退还,届时款货两清,取消交易。此外,林信中并有应邀为犬养毅藏“鲽研”作考据事。值得一提的是,1923年11月12日信写作时,正值林氏因公开反对曹锟贿选而挂冠避祸之时,即信中所谓“敝国政局近益纠纷,仆孑身奋战,未敢少怠”。此后林氏生活愈发困难,甚至需要卖字维持生计。由此更见其求售珍藏而拒绝当局巨额贿赂的铮铮风骨。
辛亥革命的序幕拉开后,大量的中国书画作品流入日本求售,其流通的窗口便是位于大阪的出版社“博文堂”。彼时,博文堂第一代主人原田庄左卫门在犬养毅的引介下成为举足轻重的中国书画进口商,并聘请内藤湖南、长尾甲、罗振玉为其收购活动作鉴定。
使用花笺、广东省长公署用笺、世界红十字会中华总会用笺等笺纸。
LIN CHANGMIN, LIAO ZHONGKAI, DAI JITAO, HU YING, PAN PEIZHU, ET AL.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INUKAI TSUYOSHI ABOUT THE SERIOUS KANTO EARTHQUAKE AND TRADING OF CULTURAL RELICS
Ink on paper, hand scroll
Dated circa 1922-1923
Note: Dedicated to and commented by Inukai Tsuyoshi.
84×20.5cm31.5×20.5cm×230×21cm×328×20.5cm×2
27.5×19.5cm×9 26.5×16.5cm×2 25.5×17cm×3 25.5×15.5cm×3
RMB: 280,000-40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