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天寿(1897~1971) 致秦惠亭夫妇论黄宾虹及北京个展的信札二通

图录号: 4536

估价RMB: 18,000-30,000

成交价RMB: 23,000(含佣金)

4536
潘天寿(1897~1971) 致秦惠亭夫妇论黄宾虹及北京个展的信札二通
信笺 二通二页
识文:1. 惠亭、八眉二研弟鍳:信早收到,因杂务,未即覆为歉。此次在京个展,是应中美协之约,以时间匆忙,多由旧作拼凑,甚少可满意者,希您俩便中多留意观众缺点之批评,使有所改进,至盼。去年底,寿曾为黄宾虹先生审查印刷作品来沪,因时间短,细事多,未曾走访,新春已到,希来杭小玩。匆覆,即颂俪安。寿手启,贰月六日。
2. 信一悉。此次大运动中,文艺界首当其冲,大多波及。可以触及每人的灵魂,这是一件好事。然而我今年已七十一了,并且血压高,心脏扩大,身体大不如从前,殊感疲乏。景云村就在荷花池头北头,因无显著的村名,所以找不到了。下次来杭时,可询问附近住户,即可无问题。上海为全国运动重点,近来一定尤轰轰烈烈?一个人总须做些事,在家中做些杂务,也是很好的。杭州梅花早开,柳树也出新芽,真是春回了。此覆八眉、惠亭研弟大鉴。寿手启,三月十一日。
说明:秦惠亭、温八眉夫妇上款。
此为潘天寿信札二通,围绕潘天寿北京个展、为黄宾虹审查印刷品以及晚年景状而作。
其中一通谈到“在京个展”,当指潘氏1962年9、10月间在北京所作个展,则信件当作于1963年2月6日;另一通谈到“此次大运动”“我今年已七十一”,则约作于1967年。
在京个展由康生提议,1962年相继在杭州、北京、上海等地展出。潘氏自陈展览“是应中美协之约,以时间匆忙,多由旧作拼凑,甚少可满意者”,请秦氏夫妇“多留意观众缺点之批评,使有所改进”。此番展览为潘氏生前最后一次个展。
另一信谈到潘天寿尚住在景云村家中,“血压高,心脏扩大,身体大不如从前,殊感疲乏”,无事可做,“一个人总须做些事,在家中做些杂务,也是很好的”,可见其在运动初期尚未受到严重冲击。
PAN TIANSHOU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QIN HUITING AND WEN BAMEI ABOUT HUANG BINHONG AND PAN'S SOLO EXHIBITION IN BEIJING
Two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Qin Huiting and Wen Bamei.
19×14.5cm 17.5×12.5cm  
RMB: 18,000-30,000
上款简介:1.秦惠亭(1903~1999),江苏无锡人,别署心丁老人,书画家、剧作家。潘天寿弟子。毕业于江苏省立商专。
2.温八眉(1909~1997),浙江杭州人,潘天寿弟子。浙江省立女高、国立艺专肄业。工诗。著有《南伽诗词集》《师门侧记》等。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