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适(1891~1962) 致李泽彰签名信

图录号: 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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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3
胡 适(1891~1962) 致李泽彰签名信
信笺 一通一页
1948年7月19日作
识文:伯嘉兄:厦门大学教授陆季蕃兄,廿二年在北大法律系毕业后,曾留学日本,近十年来连续在湖南大学、广西大学、东北大学等校任教,对于法律学的研究极为努力。他现时作成《物权法新论》一书,想请贵馆出版,但因他同贵馆编辑诸位先生不相熟,故我特写此信介绍,以便他和老兄直接接洽。专此,敬颂大安。弟胡适敬上。卅七,七,十九。  
说明:商务印书馆法制经济部部长李泽彰上款。   
胡适此信,为推介出版陆季蕃著《物权法新论》而作,时在1948年7月19日,未刊。陆季蕃为北大法律系毕业,时任厦门大学法律系主任。据查,此书后来未见出版。  
胡适与商务印书馆渊源很深。信中,胡适简要介绍陆氏履历,并介绍商务印书馆与陆直接联系。 
附商务印书馆朱经农等信稿四页。信言因商务印书馆近缺编审人员,经与张元济商定,提出聘请胡适作为商务馆外编辑顾问,负责文史哲等各科著作的审定;另请胡适在北京为商务物色翻译人员及具价值的翻译新著,为商务出版等事。另谈到请胡适审查张岱年著《中国哲学大纲》可否列入大学丛书。
HU SHI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LI ZEZHANG ABOUT PUBLISHING LU JIFAN'S WORK WU QUAN FA XIN LUN
One page
Dated July 19, 1948
Note: Dedicated to Li Zezhang, the then director of Department of Legal and Economic Affairs of the Commercial Press.
28.5×18cm  
RMB: 30,00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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