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1551
估价RMB: 3,000,000-5,000,000
成交价RMB: 8,395,000(含佣金)
1551
陈 淳(1483~1544) 去世当年所作 市场唯一楷书长卷并云山画稿
水墨纸本·纸本 手卷
1544年作
识文:1. 钤印:陈氏道复(白) 白阳山人(白) 大姚(朱)
2. 十日画一水,五日画一石。能事不受相促迫,王宰始肯留真迹。壮哉昆崘方壶图,挂君高堂之素壁。巴陵洞庭日本东,赤岸水与银河通,中有云气随飞龙。舟人渔子入浦溆,山木尽亚洪涛风。尤工远势古莫比,只尺应须论万里。焉得并州快剪刀,剪取吴淞半江水。甲辰春日,余独居山中,童子偶出旧纸,为作云山一卷,复戏书杜少陵题王宰画山水图歌,以曳之尾聊破一时闲寂,无复计所谓翰墨工拙也。道复记。钤印:白阳山人(朱) 大姚(朱)
签条:明陈白阳山人云山图卷。宝研斋藏。钤印:香舲氏(白)
鉴藏印:高培兰印(白) 宝研斋(朱) 宝研斋(朱) 高香舲秘籍印(朱)
著录:1.《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一百三十八,王世贞撰,明万历五年(1577)刻本。
2.《书画跋跋》卷三,孙矿撰,清乾隆五年(1740)刻本。
3.《明代著名诗人书画评论汇编》上P434,南开大学出版社,2016年。
说明:清代高培兰旧藏并题签,存其装裱。
陈淳大字楷书传世极为稀少,目前已知公藏中,仅南京博物院藏《山水并王维诗卷》一件。本卷为目前市场唯一一卷大字楷书作品,也是整个陈淳研究中新发现的第二件,两件相差十二年,粗略勾勒出陈淳大字楷书的风格曲线,极为重要难得。
本卷为陈淳去世当年所书,本卷作于1544年春日,“独居山中”,同年十月他便与世长辞。陈淳对杜甫《戏题王宰画山水图歌》这一题材曾多次以行草临写,楷书仅此一件。这首题画诗所展现出的画论思想,是陈淳晚年艺术的座右铭。他在生命的最后阶段,以大字楷书为形式,以杜甫的诗篇对复作书。
本卷用笔全用中锋,腕力惊人,如有神助,在保证楷书结体的同时,力求笔划的流畅与奔放,与另一件楷书南京博物院《山水并王维诗卷》完全一致。南博本早与本拍品十年之久,又尺寸稍宽,在这两个因素的基础上,我们粗略可勾连陈淳楷书风格的发展线条。
在山水画方面,陈淳提倡漫兴墨戏式的创作方法,追求平淡天真的意境。他天才秀发,下笔超异,山水师米南宫、王叔明、黄子久,不为效颦学步。本卷山水萧散闲逸数笔,或为云山之画稿,也印证楷书跋文中所言。
陈淳创作此卷之处为其第三座宅邸白阳山居。陈淳一生拥有三座宅邸:一是由其祖父陈璚所建、父亲陈錀扩建,位于吴县城南查家桥西的城南草堂;二是其父亲陈錀所建,位于长洲县陈湖西大姚村的五湖田舍,面积约200亩,即方圆13.22公里;三是由其自建,位于吴县穹窿山南、灵岩的白阳山居。三所宅邸伴随着他的人生走向,进而对他书画风格产生着影响。
近年在有关陈淳的研究中,《陈淳年谱》的作者朱爱娣考陈淳“白阳山居”是为纪念其父而命名,并对他晚年的居住情况做了详尽介绍。 “白阳山居”位于吴县小白阳山以南的穹窿山南、灵岩山左。“白阳”则为纪念其父亲葬于小白阳山。此宅第的规模与前两座相比已不能同日而语。但就他在书画上署“白阳山居之风木堂”来看,仍不失为大宅。陈淳约是1543年春开始在诗文书画中用“山居”、“山中”,仲子栝约是时入住于此。继而推断,白阳山居建于近年。
明代中叶以后的文坛,希望通过对古人的学习,来恢复古典诗文的审美理想。这样的文学风尚促使陈淳创造了大量以唐诗宋词为内容的书法作品。《杜甫戏题王宰画山水歌》便是陈淳表达创作思想的真实写照。他曾用草、行、包括本件大字楷书,因为偶像米芾也深谙此诗,他常以米家山水并题的形式,多次临写王宰山水歌,足见陈淳对这首饱含画学思想的杜诗的喜爱。本卷便是其中最为罕见的楷书本。
陈淳年时清雅的真行小书,主要从文征明学,但当他脱离了文氏引领后,便直接向家藏的古代书法取法。陈淳在晚年也有楷书呈现,他于1540年作《楷书屈原九歌、卜居卷》(后与杜堇《九歌卷》合装成卷,故宫藏),一脱文氏风格,此长文为对照和标定陈氏楷书不可多得的范本,虽为小楷,但与本卷书法渊源相合。其实这样的楷书风貌在1532年就已经相对成熟了,现藏南京博物院的《山水并王维诗卷》,可谓与本卷如出一辙。
本卷落款“甲辰春日,余独居山中”,即是在白阳山居中。此时他的夫人张氏已经去世。而在这之后,仲子栝先于父殁,孤独悲凉笼罩在陈淳的诗画创作中。画史上关于陈栝生卒的记载不详,但我们基本可以看到本卷的创作时间当是在陈栝去世之后。
CHEN CHUN MOUNTAINS IN THE CLOUD
Ink on paper, hand scroll
Dated 1544
Literature: Inscriptions of Paintings and Calligraphy, vol. 3, 1740
Note: Titled by Gao Peilan.
Provenance: Previously collected by Gao Peilan.
画:259×27.5cm 书法:230.5×27.5cm
RMB: 3,000,000-5,000,000
作者简介:陈淳(1483~1544),初名淳,字道复,号白阳、白阳山人,江苏苏州人。工诗词、经学古文。书法篆籀,精研通晓。系文征明弟子。擅写意花卉,尤擅写生。后人把徐渭、陈淳并称为“青藤、白阳”。
鉴藏者简介:高培兰[清],字杏船,号香林、香舲,贵州贵筑(今贵阳)人。监生,光绪年间官湖北应城、蕲水诸县知县。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