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继儒(1558~1639)等跋、沈绍文[明]书 楷书古文册

图录号: 1393

估价RMB: 150,000-250,000

成交价RMB: 264,500(含佣金)

1393
陈继儒(1558~1639)等跋、沈绍文[明]书 楷书古文册
纸本 册页(共十六页)
识文:文略。
款识:乙卯八月廿六日长干客舍书,华亭沈绍文。
钤印:沈氏孺林(白) 绍文之印(白)
题跋:1. 楷书如九宫法,以称量为主,又如汉人凌风台,虽骖霄汉,却在铢两适均,即孺烋所书诗评书评是也。吾朝大学士度、小学士粲,皆以翰墨被知遇,孺烋真鼎足,今老衡门,呻吟盘礴,士之遇不遇乃如此,一叹。眉道人陈继儒题,同徐道寅张集佳观。钤印:陈继儒印(白) 眉公(朱)
   2. 试看下笔已如神,东坡语……眉公一跋,推重甚至,信为传作,式我哲人,语焉不详,惟桑与梓,敬而伤之矣。丁巳(1917年)秋首,鹓雏锡钧。
   3. 华亭后学费磊安获观于海上十不斋。钤印:磊安(朱)
著录:1. 《陈眉公全集》下册P199,上海中央书局,1936年。
   2. 《中国书法全集》第52卷P62,荣宝斋出版社,2005年。
   3. 《楚默文集(七)元明书法史论》P265,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
说明:陈继儒、姚鹓雏、费磊安题跋。
   沈绍文与董其昌、陈继儒不仅为同乡,均为华亭人,也同为书画同行。
   明代同时期评价同时期书家的跋语甚为罕见,尤其在书法理论颇有高度的松江派里,更是重要史料。
   陈继儒跋文中“楷书如九宫法,以称量为主,又如汉人凌风台,虽骖霄汉,却在铢两,适均即孺林所书诗评书评是也”,表达了对于沈绍文书法的肯定,称赞他楷书出于欧法,也有汉代人风貌,高古质朴。也评论“吾朝大学士度小学士粲,皆以翰墨被知遇,孺林真堪鼎足,今老衡门呻吟盘礴士之遇不遇,乃如此一叹”中也表达了对于八股取士中因为“翰墨”被知遇的学士们的无奈和同情。
   沈绍文书两段楷书内容分别为孙器之《诗评》与米芾《书评》,书于万历乙卯(1615年)。此年发生了震惊中国历史的“明宫三案”之一的“梃击案”。在万历后期之时,皇帝不闻朝政,在相对混乱之时,董其昌选择在老家享乐,陈继儒选择在山林中隐居著书,沈绍文作为同为华亭文人圈子里面的一个重要人物,活跃于江南经济文化最为发达的地区,此地区也是文人治印的发源地。
   沈绍文此册后有同乡后人费磊安、姚鹓雏题跋。叶铭《广印人传》中录费磊安小传。清末时费源深与姚鹓雏共赴城求学,姚鹓雏《恬养簃诗·还都集》中存有《费润泉源深要过其居,共饭别后却寄》、《怀费润泉》
   和《寄费润泉并示袁道冲》等篇目,时任胶济铁路局总务处文书科科员。
   姚鹓雏与费磊安同为“乐石社”成员,姚也为“乐石社”题《乐石社记》。
   费磊安与沈绍文均喜治印,从明末华亭书画圈子中开始兴起的治印之风到民国时期治印成风的风潮,大约自沈氏始。既为同乡,亦有同好,三人同册,也是一种松江地区书画史之传承。
[CHEN JIRU, ET AL.] SHEN SHAOWEN CALLIGRAPHY IN REGULAR SCRIPT
Ink on paper, album (sixteen pages)
Literature: 1. Complete Works of Chen Meigong, vol. 2, p. 199, Shanghai Central Publishing House, 1936
     2. Complete Collection of Chinese Calligraphy, vol. 52, p. 62. Rong Bao Zhai Publishing House, 2005
     3. Chun Mo's Works 7: On the History of the Calligraphy in Yuan and Ming Dynasties, p. 265, SDXJ, 2008
Note: Inscribed by Chen Jiru, Yao Yuanchu and Fei Lei'an.
23×12cm×15 28.5×25.5cm
RMB: 150,000-250,000
作者简介:沈绍文[明],字孺林,擅书法,云间(今上海松江)人。曾为姚士麟印旨序书写。与何三畏友善,校《何氏居庐集》。工行楷书,得董文敏笔意。
跋者简介:1. 陈继儒(1558~1639),字仲醇,一字眉公,号麋公、眉道人、白石樵、白石山樵、雪堂,华亭(今上海市松江)人。年二十一补诸生,万历十四年自除学籍,取儒衣冠焚弃去,隐居昆山之阳,后居东畲山,杜门著述。工诗善文。书法苏轼、米芾,兼能绘事,善写水墨梅、竹,山水亦佳,气韵空远,名重一时,与董其昌齐名。
     2. 姚鹓雏(1892~1954),原名锡钧,字雄伯,笔名龙公,上海松江县人。近代文学家。早年在京师大学堂学习,师事林纾。辛亥革命后,加入南社,为该社“四才子”之一。历任上海《申报》等杂志编辑、江苏省教育厅秘书、南京市政府秘书长等职。从政之余,先后在东南大学、南京美专等校兼课,主讲国文。解放后,受聘为上海文史馆馆员。著述甚多,有《榆眉室文存》(5卷)、《鹓雏杂著》等。
     3. 费磊安[民国],曾为小说丛报社(上海)于民国初年发行的近代文言笔记集《二雏余墨》作序。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