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其昌(1555~1636) 太常事迹帖

图录号: 10

估价RMB: 50,000-80,000

成交价RMB: --

10
董其昌(1555~1636) 太常事迹帖
纸本 镜片
识文:承示太常事迹,自有刻本,似太常志。不佞昌昨秋以陆行箧重,委之邸中,不知此间可觅否。若不佞所纂乃历年朝报,与太常无与也。敬因令姪以复,不一。贱名正具,左冲。
DONG QICHANG LETTER
Ink on paper, mounted
24×18.5cm  
RMB: 50,000-80,000
作者简介:董其昌(1555~1636),字玄宰,号香光、香光居士,华亭(今上海)人。万暦十七年进士。官至南京礼部尚书,诏加太子太保。才华俊逸,少负盛名。工诗文,善书画,精鉴赏。书法超越诸家,以行楷称绝一代,与邢侗、米万锺、张瑞图并称“晚明四家”。其书法自成一家,对明末清初书风影响很大。山水师董、巨,以黄、倪为宗,以禅论画,有“画分南北宗”之说,著有《画禅室随笔》等。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