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增祥(1846~1931) 樊山公牍稿本

图录号: 290

估价RMB: 50,000-70,000

成交价RMB: 74,750(含佣金)

290
樊增祥(1846~1931) 樊山公牍稿本
纸本 线装册(四十八页)
著录:《戊戌变法文献彚编 第二册》P511、512,杨家骆编,鼎文书局,1973年。
说明:此为樊增祥所作《樊山公牍》稿本一册四十八页,含信札、奏折、文稿等,内容主要涉及其管辖范围内的诸多政务。
具体包括致升允、杨崇伊等人信札,及《上崧寿军谢启》《于扶福上积于万善一案判词》《奏为详请酌减报效银两》《奏为丁忧人员指部招摇渔利拟从严惩处》《为详请奏添事》《为奏保荐人才》《为劣员玩视一家二命要案》《奏为康党回籍就获情重罚轻请从重监禁以惩狂猘》《札汉阴厅姜署倅知悉本司卷查砖坪廰民人柯达有殴毙舒克勤一案》《奏为恭报微臣交卸藩篆仍回臬司》奏稿、判词等。
《樊山公牍》系由樊增祥编撰,其中采集樊氏有关行政之公牍七十余篇付梓,于宣统三年(1911)由上海广益书局印行,被当时各级幕僚、文案师爷奉为圭臬。
此件应是其中未见于录入出版之《樊山公牍》其一部分,具体包括禀、示、详等,兼有行政、司法,包括整治赌博、案件审查、保荐人才、建言献策等。涉及戊戌政变、庚子赔款等,提及康有为、梁启超、杨深秀、宋伯鲁、徐致靖、黄思勇、吴敬之等人。
其中《奏为康党回籍就获情重罚轻请从重监禁以惩狂猘》系樊氏为升允代笔,可见于《戊戌变法文献彚编·第二册》光绪二十八年升允上呈光绪、慈禧《奏请从重监禁宋御史折》。宋伯鲁系康梁维新运动的重要骨干之一,政变后一度匿居上海并逃赴日本。1902年7月携眷回陕,遭旧敌弹劾,樊氏遂传统升允电奏清廷,指控宋“受业康门,甘为鹰犬,其罪在康有为之下、杨深秀之上”,宋遂被囚禁。
另有涉及庚子赔款增收田赋事、樊氏升任陕西布政使事等。
FAN ZENGXIANG CALLIGRAPHY
Ink on paper, thread-bound book (forty-eight pages)
Literature:Compilation of Documents on the Wuxu Reform, vol. 2, pp. 511-512, Dingwen Publishing House, 1973
线装册尺寸:23.5×16cm  
RMB: 50,000-70,000
作者简介:樊增祥(1846~1931),字嘉父,号云门、樊山、天琴、茗楼,别号天琴居士、茗花春雨词人、樊山居士,室名樊园、天琴楼、双红豆馆等,湖北恩施人。光绪三年(1877)进士。工诗词及骈文。历官陕西江宁布政使、护理两江总督。民国间曾任参政院参政,又兼清史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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