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686
估价RMB: 20,000-30,000
成交价RMB: 40,250(含佣金)
顾维钧(1888~1985) 致王之珍 有关李宗仁邀请苏联调停国共内战的重要信札
信笺二通三页、照片一帧(带信封一枚)
著录:《顾维钧回忆录》(第六分册)P609-610,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中华书局出版,1988年。
说明:叶公超私人秘书王之珍上款。
此为顾维钧亲笔信1通2页(附实寄封)、批阅信稿1页,担任海牙国际法庭法官时期大幅原版旧照1帧,围绕询问1949年1月时任“代总统”李宗仁邀请苏联(后改美英法苏四国一道)调停国共内战内幕、请王氏协助查阅资料而作。信件及王氏覆信均见载于《顾维钧回忆录》。
顾维钧手迹在市场中较为少见。
其中,亲笔信作于1970年5月5日,其中画红线表示着重的部分,系请王之珍询问当年亲历者叶公超“由苏联单独调停改为四国共同调停之议,系出自莫斯科之意,抑由我外交部或总统府首先改提者”。因叶氏“系当时之外交次长,事实上为代部,谅必接洽”,而事发时顾维钧为驻美大使,得到的指令是“政府拟请美、英、法、苏四国出为调人,训令请美政府首先赞成”,是以顾氏察觉当时政策当经过调整。
另,信中谈到前一年顾维钧探病叶公超时曾询问相关情况,承叶氏详告,以及请王之珍至“外交部”档案资料处检出1922年法国要求北洋政府以金本位偿还庚子赔款的“金佛郎案”(“法庚款”),1924年签署《中苏协议》代表两国建交(“中苏会议”),1927年北伐期间“三·二四”中英南京惨案(“中英宁案”)三案的资料并邮寄美国。
顾维钧询问诸事与撰写回忆录密切相关。其时,顾自海牙国际法庭退休后定居纽约,专事个人回忆录整理工作。信中所及“四国调停”“法庚款”“中苏会议”“中英宁案”四桩外交事件均由顾维钧经手,或由其直接代表中方进行交涉。
信件当曾交刘绍唐主持的《传记文学》使用。《顾维钧回忆录》曾在该刊发表,且顾氏曾在该杂志上发文逾20次。
附王之珍覆信底稿一页;顾维钧信札复印件四页、剪报二页;晏明致刘绍唐信一页。王之珍复信中告知“四国调停”事曾询问叶公超、胡庆青、蔡以典(《回忆录》中音译误为崔义田),得知李宗仁当时召见苏方大使,但对方不愿单独出面,提出邀请美方一道。于是,国民党当局又自行加上英法两国。但最终均遭婉拒,此事遂告破产。“此中曲折,仅凭记忆,并无案卷可查也”。
GU WEIJUN IMPORTANT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WANG ZHIZHEN ABOUT LI ZONGREN INVITING THE SOVIET UNION TO MEDIATE THE CIVIL WAR BETWEEN THE KUOMINGTANG AND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Three pages of letter and one photo
Literature: Memoirs of Gu Weijun, vol. 6, pp. 609-610, Zhonghua Book Company, 1988
Note: Dedicated to Wang Zhizhen, secretary of Ye Gongchao.
26.5×18.5cm×2 22.5×15cm 10寸(照片)
RMB: 20,000-30,000
作者简介:顾维钧(1888~1985),字少川,江苏嘉定(今属上海)人,民国外交家。哥伦比亚大学博士。1919年拒绝在《巴黎和约》签字。曾参加华盛顿会议,签署《联合国宪章》、《中美共同防御条约》。任北洋政府外交总长、财政总长、内阁总理等职。
上款简介:王之珍(1910~?),号席儒,河北固安人。清华大学政治系毕业。叶公超私人秘书。曾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国际问题讨论会秘书、联合国战犯审查委员会远东暨太平洋小组委员会秘书。1949年赴台,历任台湾方面“外交部条约司”司长及“外交部”常务次长等,及驻阿根廷、委内瑞拉等国“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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