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 金(1904~2005) 致松冈洋子有关为《读卖新闻》撰文的信札

图录号: 1262

估价RMB: 60,000-80,000

成交价RMB: 109,250(含佣金)

1262
巴 金(1904~2005) 致松冈洋子有关为《读卖新闻》撰文的信札
信笺 一通二页(带信封一枚)
1964年2月14日作
识文:松冈女士:拜读了您的来信,彷佛又同您在一起听您谈话一样,很高兴,也很感谢您的好意。这次您访问上海,我有机会招待您,而且还在家中接待您,对我来说,这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我和我的妻子都感谢您送给我们的美丽的礼物。我感到遗憾的是,您在上海的时间很短,我们没有机会畅谈。希望您下次再来上海看看,并且住一个较长的时间。您来信要我给《读卖新闻》写文章,用信件往来的形式,同您谈论和平的问题,前天我又收到了您的文章的原稿,我非常感谢您给我安排了这样一个机会,让日本读者知道一个中国作家对和平的看法。我愿意试一下。只是我耽心我写不好,可能说不清楚我的意见。因此,我考虑了一些时候,但我也不愿辜负您的好意。我现在回答您,我同意写您建议我写的那篇文章。不过我有一个要求,请您把交稿的期限放宽一些。我希望能允许我在三月底以前把我的文章的原稿同日文译文一起寄到东京,因为我最近比较忙,还要料理一些事情,又要请人替我翻译您的原稿,我的文章脱稿后也得请人译成日文:这些事都要花费一些时间。您看这样行不行?二月底以前交稿实在来不及。至于稿酬,请您不要介意,我坦率地说,我不愿意收稿酬。倘使我的文章能够酬答您的友情,能够实现我个人想在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这方面尽一点力的愿望,我就十分满足了。但愿我的文章不会使您失望。再一次谢谢您。此致敬礼。巴金,二月十四日。
著录:《巴金全集 第25卷》P352,巴金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
说明:松冈洋子上款。松冈为日本著名作家、评论家、妇女活动家,曾任日中友好协会常任理事,1960年以后多次到访中国。
此为巴金在上海与松冈洋子会面后,对松冈为日本《读卖新闻》约稿事的覆信,毛笔书就,作于1964年2月14日,是建国后中日文化交流及和平运动的重要见证。
巴金毛笔书札较为少见。
在信中,巴金对松冈提出的“给《读卖新闻》写文章,用信件往来的形式,同您谈论和平的问题”,最终表示同意,惟要求“交稿的期限放宽一些”。同时,巴金直陈“不愿意收稿酬”,但期文章“能够酬答您的友情,能够实现我个人想在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这方面尽一点力的愿望”。
1960年代是中日恢复邦交前的文化交流全面开展的奠基时期,在此期间,中国人民对外文化协会与日中友好协会等团体频繁互邀访问。1963年11月,以巴金为首的中国作家代表团应邀访日;次月,中国作家协会向日本作家松冈洋子发出了访华邀请。松冈于1964年元旦前后抵华,并于1月3日至12日,由好友冰心陪同到南方访问,先后参观了济南、合肥、上海、广州、新会等地。查《巴金日记》,1964月1月4日,“八点后同罗荪、萧珊去锦江八楼访冰心,后来又到松冈洋子房内坐了十多分钟。九点后送她和冰心下楼上车游览市容。”7日,“八点得对外文协电话说松冈洋子下午两点要到我家来。……两点,冰心、萧岱陪松冈来,面送礼物,坐了十多分钟。……送松冈去北站上车赴粤。”巴金与松冈的此次晤谈,在萧珊、冰心年谱中亦见载。与巴金信首寒暄所述完全吻合。
松冈为《读卖新闻》向巴金约稿始末,在《巴金日记》中有详细记载:1964年2月7日,“松冈洋子来信。”11日,“松冈洋子寄来她的文章的原稿。”13日,“文井来电要我速复松冈。”14日,“写信回答松冈。”即为此信。而巴金所言文章脱稿后请人译成日文一项,在此信写作翌日,即敲定由学者朱实担当。
另,据冰心《火树银花里的回忆》:“一九四六年冬,我到了战后的东京,结识了松冈洋子。她是一位评论家,又是一位热心从事日中友好和世界和平工作的人。她也在美国留过学,我们用英语交谈,越说越兴奋。此后我们不断地在北京或东京,或国际和平会议上见面。不幸她在七十年代末期逝世了。一九八〇年,我们作家代表团访日时,巴金和我曾到她家吊唁。”
使用收获社笺纸。
BA JIN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MATSUOKA YOKO ABOUT YOMIURI NEWSPAPER
Two pages
Dated February 14, 1964
Literature: Complete Works of Ba Jin, vol. 25, p. 352, People's Literature Publishing House, 1993
Note: Dedicated to Matsuoka Yoko.
26.5×18cm×2
RMB: 60,000-8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