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宓(1894~1978) 致许伯建论诗词酬唱及校阅《拜伦诗选》的信札

图录号: 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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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9
吴 宓(1894~1978) 致许伯建论诗词酬唱及校阅《拜伦诗选》的信札
信笺 一通一页
1957年10月4日作
著录: 《吴宓日记续编(第三册)1957~1958》P185-187、190-192,吴宓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6年。
参阅:《第一届吴宓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P123、124,李赋宁、孙天义、蔡恒编,陕西教育出版社,1992年。
说明:许伯建上款。
此为吴宓1957年论聚会、诗词酬唱及校阅《拜伦诗选》的信札,谈到诗友高梦兰、潘伯鹰(凫公)和弟子周可风,可管窥吴氏在新中国生活情状之一斑。著录于吴宓日记。
吴宓的手迹在市场上较为少见。
在信中,吴宓告知许伯建,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习、校阅周可风《拜伦诗译集》事,将原定聚会时间“顺延一星期”,并随信附上诗作,请许氏和潘伯鹰审定。吴宓对于不得不改期提出的原因和益处各有三,安排细致缜密,可见其思虑甚是周详。
信件内容与吴宓日记所载悉数相合。如致信高君兰、许伯建推迟聚会事,信中“十月三日晨致高梦兰君一函,言宓不克入城,城中聚宴之约,请顺延一星期,十月十三日必来(上午十时,在高君斋会晤)”,同日记10月3日所录“晨函高梦兰,入城宴叙之约,改迟一星期”,10月4日“晨函建,告入城改期”及10月13日 “凤乃导宓至民革高梦兰室中”,“已而高君归,以扇求宓书写,而继建亦至”和“今日民革诗社之高梦兰……许伯建……合宴宓于此。肴馔颇丰”完全相符。
至于校阅《拜伦诗选》事,日记中1957年10月2日记录有“终日校阅风译《拜伦诗选》,并为改定,苦思细究,用力甚多……甚倦,几于病也”,10月3日“又函风,邀其星期日来此,俾得细商定《拜伦诗选》稿”,10月4日“饭后,续校风译稿,完”,以及10月6日“上午为风稿作批注…约10:00周可风如约至……示以图片,遂共商讨宓校改风稿各篇”对照后,尽皆吻合。
据信可知,吴宓当时每周六参加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习。日记中相应有10月6日“2:30至5:30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习,记录粘存”和10月12日“2:30至6:00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史系全系学习会,前半记录粘存。休息时,宓请假退出,携开桂至北碚车站,乘5:10公共汽车入城”的记载,可见为了与诗友聚会,吴宓在学习会半程即请假退出。
信末所及“附上一诗,祈政,并便中附寄凫公阅之”,乃托许伯建捎诗作予潘伯鹰。许、潘早在抗战时期便在重庆结识,结成“饮河诗社”,过从极密。
周可风为武汉大学外文系毕业,1947至1949年间在巴县女中任英语教员,解放后任重庆市人事局科长,热心英文翻译事业。早在1957年便开始频频拜访在西南师范的吴宓,讨论拜伦诗翻译事宜。高梦兰(1895~1966),四川大全人,时任民革重庆市委秘书,曾在1950年和许伯建、何鲁等组成重庆民革诗社。
WU MI AUTOGRAPH LETTER SIGNED TO XU BOJIAN ABOUT POETRY AND REVIEWING SELECTED POEMS OF BYRON
One page
Dated October 4, 1957
Literature: Supplement of Wu Mi's Diary 1957-1958, vol. 3, pp. 185-187 & 190-192, SDXJ, 2006
Note: Dedicated to Xu Bojian.
25.5×6.5cm
RMB: 60,000-80,000
作者简介:吴宓(1894~1978),字雨僧、玉衡,笔名余生,陕西泾阳人,著名西洋文学家、国学大师、诗人。1941年当选教育部部聘教授。清华大学国学院创办人之一,学贯中西,融通古今,被称为中国比较文学之父。与陈寅恪、汤用彤并称“哈佛三杰”。著作有《吴宓诗集》《文学与人生》《吴宓日记》等。
上款简介:许伯建(1913~1997),名廷植,字伯建,更字百建,别署虫覃堪、补茅主人,重庆巴县人。工诗文书法、说文训诂、金石考据。在重庆与章士钊、沈尹默、乔大壮、潘伯鹰成立“饮河诗社”,与伯鹰订交,成为莫逆。生前为中国书协会员、重庆书协副主席、诗词学会会长、文史研究馆馆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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