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2297
估价RMB: 250,000-320,000
成交价RMB: 322,000(含佣金)
明崇祯四年·木胎姜维坐像
CHONGZHEN PERIOD, MING DYNASTY A WOOD FIGURE OF JIANG WEI WITH 'CHONGZHEN' MARK
Provenance: Private Belgian collection, acquied from Oscar v. Overeem in 1998.
高:112cm
RMB: 250,000-320,000
据镌文可知该神像是平襄侯姜维,乃明崇祯年间彭氏供奉给“崍”地的造像。造像原有彩饰,凋褪几尽,斑驳古涩,平襄侯面容丰腴,美须髯,身衣铠甲,雕赶珠龙纹,右手执一卷,扶膝而坐,蹙眉俯视,尽显忧国忧民之态。
姜维(202-264),字伯约,天水冀县人。三国时蜀汉名将,官至大将军,封平襄侯。三国蜀汉的疆域占有如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之境,如今三省仍保留许多蜀汉遗迹和民间传说。其中有关姜维的古迹、传说和祭祀几乎都集中在四川一省。如汶川县威州镇有姜维古城,成都邛崍镇西山相传为姜维置兵戍军之营故名,广元市剑阁县有平襄侯祠,雅安市芦山县有平襄楼,成都武侯祠武将廊有姜维像,陪祀昭烈帝。由此可知,该造像的“崍”係指四川邛崃雅安附近之地。镌文又称姜维为“县主”,考芦山县成北原有县主祠。乾隆《雅州府志》卷十四录有康熙间诸生竹全仁撰写的《县主祠碑记》,文中透露祠庙在明季曾毁于兵燹而迁于他所,祠内祭祀的是平襄侯的“内弟”。而乾隆年间彭遵泗所编的《蜀故》也记载到芦山城北有县主祠,云祀姜维妹。两种解释都把“县主”一祠解释为公侯女子的封号,令人殊不可解。直到民国重修《芦山县志》,人们开始质疑县主为女子封号的说法,认为:“竹氏《县主祠碑记》云‘芦人感姜侯之功烈,祀姜侯并祀其主’,祠或原为昔某县尹生祠,或宋代士大夫之母受封诰者,祠堂代远年湮,失其本事,侯人崇祀姜侯功烈大节,遂附会为姜氏女弟祠而祀之亦未可知。”由于年代遥远,县主祠到底所祀何人,民国《芦山县志》也已无从稽考了。如今这句造像可以证实,县主即是姜维,非为郡主、公主之类的女性封号。县主当为县主城隍之省称。明清两代,府州县皆设有城隍庙。明初不许城隍供奉人像,只能祭祀木主,明中期以来禁令废弛,民间祭祀城隍多会附会一名古人作为本地城隍的化身,雕成木像涂以颜色,日夜供奉。明清州县一级的城隍全称多为“县主城隍之神”,如清代余杭县的城隍庙,城隍爷封号全称为“监察司显佑伯馀杭县主城隍之神”(嘉庆《馀杭县志》卷六)。由此可知此座姜维县主很能当年是明末作为县城隍供奉的造像。
来源:比利时私人收藏,1998年购于Oscar v. Overeem处。
记录:荷兰格罗林根大学2010年2月19日实验室报告(编号CIO/087-2010/HD)左证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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