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藻(1820~1897) 潘祖荫(1830~1890) 夏同善(1831~1880)等五家 致徐用仪信札

图录号: 1168

估价RMB: 50,000-70,000

成交价RMB: 57,500(含佣金)

1168
李鸿藻(1820~1897) 潘祖荫(1830~1890) 夏同善(1831~1880)等五家 致徐用仪信札
纸本 册页(三十二开)
款识:(略)。
说明:徐用仪上款。
FIVE ARTISTS INCLUDING LI HONGZAO,PAN ZUYIN AND XIA TONGSHAN LETTERS TO XU YONGYI
Ink on paper, album (thirty-two leaves)
Note: dedicated to Xu Yongyi.
三十二开 尺寸不一
RMB: 50,000-70,000
作者简介:1. 李鸿藻,字兰荪,一作字寄云,号兰孙,直隶高阳(在今河北)人。咸丰二年翰林。官至大学士,谥文正。书法谨饬,气息深厚。家多名绘,间作山水,笔墨淹润,士气盎然。
2. 潘祖荫,字东镛,号伯寅,江苏苏州人。咸丰二年探花,授编修,累迁侍讲学士。官至工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太子太保衔。富收藏,善书法。
3.夏同善,字舜乐,号子松,浙江余杭人。咸丰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文章超群,时誉“在曾(国藩)、左(宗棠)之上”。曾为光绪帝侍读。官至吏部右侍郎。
上款简介:徐用仪(1826~1900),字吉甫,别字筱云,一作小云,室名水竹居,追谥忠愍,浙江海盐人。咸丰九年举人。充军机章京,累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兵部尚书。中日甲午战争时,力主和局。义和团运动兴起时,与许景澄、袁昶等主张“民团不可深持,外衅不可深启”,忤慈禧等,被处死。编有《海盐县志》(与王彬合作)。女婿葛嗣浵。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