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东溪制并刻紫泥粉浆帽筒改制灯具

图录号: 3036

估价RMB: 无底价

成交价RMB: 25,300(含佣金)

3036
民国·东溪制并刻紫泥粉浆帽筒改制灯具
款识:东溪氏(刻款)
镌刻:黄金缀顶白璧垂缨,仙有元霜桦宜明月。岁临戊戌季冬之月上浣。东溪氏造并刻。
说明:帽筒初用于置放帽子,后逐渐演变成家居摆设、女儿出嫁时的陪嫁品。此件帽筒紫泥制成,形作四方,东溪铭刻曰:“黄金缀顶白璧垂缨,仙有元霜桦宜明月。”元代丁鹤年有“黄金缀顶攒文羽,白璧垂缨间木难。”之句,描写帽上装饰之富丽,改写后用于帽筒之上十分恰当。此帽筒后改装为灯具,他时旧物复作今时新用,甚是巧妙。
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A PURPLE CLAY HAT STAND ENGRAVED AND MADE BY DONGXI
高67cm 宽11cm
RMB: 无底价
款识简介: 东溪,赵松亭,清同治、光绪间宜兴紫砂陶刻高手。书刻别署东溪生、东溪隐渔。陶刻书体舒展清秀,运刀苍劲含蓄。曾与余生等合作制壶。亦为吴大澂制壶书铭镌刻,署东溪款,壶底钤“愙斋”篆文方印。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