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集要颂经卷第三(印度)法救尊者集,(宋)天息灾译

图录号: 1951

估价RMB: 250,000-300,000

成交价RMB: 287,500(含佣金)

1951
南宋建炎二年(1128)福州开元寺刻《毗卢藏》本
1函1册 皮纸
鉴藏印:森氏(朱) 田修之印(白)
提要:此经为南宋极初期(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福州开元寺所刊《毗卢藏》本,迄今八百七十余年。字体出入欧颜,刻印俱佳,品相完好。由于本经为北宋新译佛典,故无敦煌等唐写本。此本未见国内善本目录著录,为国内现存最早传本。据《文物定级标准》,应为国家一级文物。
此经千字文号“槐”,行十七字,半叶六行,一版三十六行,上下单栏,版心中镌千字文号、经名卷次、版次、刻工名,卷末有“九止尾”字样,用纸九张。刻工名有:钟才、陈通、高选、林立、林元、梁吉、陈晶,均见载《汉文佛教大藏经研究》(第204-205页),为《毗卢藏》刻工;此外陈通曾参与刊刻南宋绍兴年间《王文公文集》、《白氏六帖事类集》等,为南宋初期著名刻工。
此经虽无明确刊记,但据《图书寮汉籍善本书目》附录《一切经细目》(636、637页)著录,此经所在的 “槐”字函:“以上六经建炎二年福州开元禅寺板”,且该经函内前后诸经皆有建炎二年(1128)题记,则此经为建炎二年刊本,当无可疑。时距北宋结束不过两年,属南宋极初期之刊本。由于刊刻者均为北宋刊工,故以北宋本视之亦无不可。
此经是以五言偈颂形式,宣扬佛教要谛之经典,内容颇通俗易懂。此卷经文包括“广说品第二十四”、“善友品第二十五”、“圆寂品第二十六”、“观察品第二十七”、“罪障品第二十八”、“相应品第二十九”。
据卷首藏印可知,此经为日本著名版本学家森立之(1807-1885)旧藏。另有“田修之印”,与早稻田大学市岛春城(1860-1944)旧藏《金石萃编摘录》所钤印章相同,当为日本明治后期或大正时期之藏书家。另据《神奈川县立金泽文库保管宋版一切经目录(281页)著录,开元寺版该经存卷一、卷二、卷四(亦无钤印),独缺卷三。由于日藏宋版该经未见其它零本,不排除此经为金泽文库旧藏之可能。
FA JI YAO SONG JING
Block-printed at Kai Yuan Si in 1128
1 case of 1 album
半框:22.4×11cm
开本:29.4×11cm
RMB: 250,000-30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