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骨雕菩萨像两件

图录号: 3540

估价RMB: 20,000-30,000

成交价RMB: 34,500(含佣金)

3540
QING DYNASTY· TWO BONE CARVINGS WITH BUDDHA PARTTENS
尺寸不一
RMB: 20,000—30,000
藏传佛教密宗盛行用人的骨骼製成各种法器。不过一般人的人骨与得道高僧的人骨价值完全不同。做法器的人骨必须是修炼有成者的,一般行者的是不会用的。在西藏,有许多修行者,他们居深山、远离村镇,修炼各种密法,当获得大成就之后,就会招徒纳贤,将密法传给有根器者。有的大成就者在圆寂、坐化之前,留下遗嘱,要弟子们在他圆寂后,留下头颅、胫骨等作为密法器物,永留人间。
密宗区别于其它宗派最大的特点就是以降魔作为成佛的途径,所以密宗诸神也都呈现出恐怖威猛相。神灵们佩带可怖的人骨震慑邪恶势力,同时象征那些已经被他们征服了的恶魔,就如同现今社会需要法製甚至军队来震慑邪恶一样。而关于人骨法器的起源也有种种不同的说法。《格萨尔王传》中有记载:格萨尔王在长臂妖魔面前束手无策,后因得到王妃梅萨的帮助,在头盖骨碗里装上毒药水使命根子海水干枯,用金斧子砍断命根地,用神弓宝箭射死命根子牛,并在妖魔额前水晶小鱼发光时,用箭射中后才将魔国王製伏。
桑耶寺建成后,白若杂那在印度学得密法,返回西藏开始传播。在元代,王室对藏传佛教格外偏爱。十三世纪中叶,西方人的游记中叙述了西藏天葬和人骨法器使用的风俗,这段时期,正是藏传佛教大量向中原传播的阶段。 在明朝,宪宗开始,藏僧受到皇帝的宠信,这段时期藏传佛教中使用人骨法器已经成为代表性的行为。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