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让之 栀子花图

图录号: 449

估价RMB: 50,000-80,000

成交价RMB: 93,500(含佣金)

449
吴让之 栀子花图
手卷 水墨纸本
17×70cm;17×82cm;17×150cm
RMB:50,000-80,000
款识:引首:雪爱香凝。君匋
画心:让之。
尾跋:陆俨少、陈彦通等题跋
1.(文略)
右旧作咏栀子七律一首移录于此为吴画衬幅。馥斋先生属。彦通。
2.(文略)
此卷余曾为录题旧作七律一首于前,未几即归。凝川先生庋藏后属加墨以志,因缘喜赋一绝。戊寅(1878)立秋后二日鸾陂居士陈彦通。
3.吴让之、赵撝叔之治印于晚清俱称大家。让之深稳宏健,分若撝叔之便娟取媚,以其余事作花卉小品,亦与撝叔之故作雄肆。笔过伤韵者。风格不一,顾其画名不甚显,非若撝叔之大行与世。然则昔之负盛 名而载时誉者,果尽可信耶?子奇同志能制印钮,其合作颇有可观者,藏有此卷,间出以见示,为书其尾。陆俨少就新居。
4.乙卯(1915)五月望后三日,子奇同志携示让翁墨花小卷,书此谨志眼福。叶丰记。
钤印:思原堂(朱) 钱午斋(白) 吴氏让之(白) 新罗山馆(白)
说明:此卷有陆俨少先生鉴定题跋。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