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启二十五两金锭

图录号: 5779

估价RMB: 2,600,000-3,600,000

5779
明·天启二十五两金锭
说明:铭文为:四川布政使司天启元年,计解(备)足金贰拾伍两正。吏陈三。明代金锭是体现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文物,其形制多为船形,表面铸有记载产地、年份、重量及监造信息的铭文。这些金锭集中反映了明代贵金属货币的铸造标准、赋税体系及中外贸易史。明代金锭存世量极为稀少,尤其是贰拾伍重量的金锭,更是凤毛麟角。这件金锭不仅为研究明代的经济状况、赋税制度以及铸造工艺提供了珍贵的实物依据,其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更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
   明朝时,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为承宣布政使,辖区是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 “布政司”、 “藩司”,全国共设置13大承宣布政使,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三者合称“三司”。
   四川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四川布政司。是明朝在成渝地区的一级行政区名,布政使司衙门驻成都府。下辖十三府、六直隶州、十五州、一百十一县、一宣抚司、一安抚司、十六长官司,其辖区包括了现今四川省的大部分地区、重庆市的全部、以及贵州遵义和云南镇雄的部分区域。布政使,官名,俗称藩台、藩司等,清制为从二品。
   布政使主要主管一省之行政和财赋之出纳,可通过特旨除授、廷臣推荐、吏部开列具题等方式选任。天启(1621年- 1627年)为明朝第十五位皇帝明熹宗朱由校在位时的年号,明朝使用该年号七年。此枚金锭应该是新皇帝上任,地方官四川布政司上解给朝廷的。
A FIVE-TAEL GOLD INGOT made in 1620
通长:87mm
重量:894.4g
数量:1
RMB: 2,600,000-3,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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