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觉哉(1884~1971) 致林业部有关护林育林的长信

图录号: 2024

估价RMB: 10,000-20,000

2024
谢觉哉(1884~1971) 致林业部有关护林育林的长信
信笺 一通四页
1962年作  
说明:此为谢觉哉论护林育林及可持续发展的长信,既依据现实,复引述中外典故、言论,可见其高瞻远瞩。作于1962年3月7日。
   
信件著录于《谢觉哉书信选》,与刊行本略有差异。信首备注“打印十五份”,可知此信曾分发给相关部门。稿本与刊行本间的差异当与分发、整理校改有一定关系。信中多修改、增补痕迹,具可见谢老对此文的重视。
   
此信针对1950至1960年代初的乱砍滥伐现象,引经据典,陈述不科学伐树的弊端,并切实提出几点护林育林的建议。信中并提出“要大力激发全体人民热爱林业:为了生产,为了生活,为了现在,也为了子孙”“要推广速生林的栽种技术,不只看表报而要去实地察看”,主张实地考察、实事求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谢觉哉系湖南宁乡人,1957年回乡视察,发现故乡的乱伐现象使得故乡美景不复存在,顿为痛心,当即对基层领导进行护林教育。1962年,农村地区又大范围出现滥伐现象,故作此信劝诫林业部同志,应当合理规划伐树制度,重视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并对护林育林工作提出见解。
XIE JUEZAI LETTER SIGNED TO THE MINISTRY OF FOREST ABOUT FOREST PROTECTION AND AFFORESTATION
Four pages
Dated 1962
38.5×26cm×4  
RMB: 10,000-20,000
作者简介: 谢觉哉(1884~1971),湖南宁乡人,“延安五老”之一、著名学者、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法学界先导、人民司法制度奠基者。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他在中央苏区任内务部长时,主持和参加起草了中国红色革命政权最早的《劳动法》《土地法》等法令和条例。1934年参加长征。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内务部部长、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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