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1949
估价RMB: 1,800,000-2,800,000
成交价RMB: 4,140,000(含佣金)
张大千(1899~1983) 为王新衡夫妇作 献寿图
设色纸本 镜片
1980年作
款识: 千年桃实大如斗,仙人馋涎挂满口。谁其食者千万寿,东王父与西王母。六十九年庚申(1980)八月二十七日,新衡大兄、幼兰大嫂设帨令辰,大千弟爰偕室徐雯波拜颂。
钤印: 张爰之印(白) 大千居士(朱) 摩耶精舍(朱) 长共天难老(白) 云璈锦瑟争为寿(朱)
出版: 《张大千书画集》第四集P43,中国台北历史博物馆,1983年。
说明: 张大千重要友人 王新衡夫妇上款。
本幅《献寿图》是张大千绘制仕女题材的收官之作,1980年由张大千为王新衡夫人祝寿绘制,是张、王两家跨越数十年深重绵长情谊的见证。因精力之故,张大千晚年绝少创作人物题材。但本图中对于西王母献寿的刻画却极为用心。笔笔勾摹兼具大千早年的精致工细与晚年的洒脱飘逸,与图中的经典自作款识、稀见钤印数方可谓珠联璧合。
上款人中的“新衡”为王新衡,“幼兰”为王新衡夫人寿幼兰。王新衡自青年时期起便喜好艺术,热衷收藏,常以国民政府要员的身份,广结艺术家。民国著名报人唐云旌称其“所作短札有古人风范,才调无论”。
王新衡与大千二人在艺术圈相知最笃。自1951年始,王、张二人便往来频繁。张大千曾遥寄“殷勤为说安排就,咸菜黄鱼豆瓣沙。争得实时长双翼,归飞先自到君家”一诗给王新衡,字里行间满是对老友的思念。大千定居台湾后,因同喜艺术、美食之故,常与王新衡及张群、张学良一道,相约每月偕夫人聚餐一次,四人轮流作东,有“三张一王转转会”之称,一时传为艺林雅谈。
“献寿”是张大千绘画创作中的重要题材。晚年的张大千,精力不足,目力衰退已甚,不轻作人物。若遇祝寿题材,便以水仙应付。除如《泼墨仙人图》般逸笔草草的高士人物图传世外,人物图极为少见。但本《献寿图》中所绘人物之妙,绝不啻于大千壮年时所作精妙绝伦的工笔人物。画中仕女,先以炭笔、淡墨打稿,后于头发、开脸及诸细节处小心刻画。仕女微微前倾,盈盈带笑,手捧蟠桃,恬然而迎,显示出张氏对王氏夫妇至诚的态度。
除画面外,本图中张大千所题款识亦值得重点关注。张氏以往的祝寿图,无论画工如何精湛,几乎都千篇一律题《蓬莱弱水》一诗。但因是为挚友伉俪祝寿之故,张大千格外重视。所以本幅《献寿图》中的祝寿诗,乃张大千为本作品单独撰就后题写的,并见载于《张大千诗文集编年》内。
诗中,张氏运用诸多古人祝寿的常用意象。其中,“仙人馋涎”并非指一般神仙,而是代指“东方朔偷桃”的典故。据传,东方朔因食仙桃而得长寿,历代献寿图常以其为主角。
本幅中虽未绘出其形象,但却寓此意于诗中。“东王父”“西王母”图式是汉代画像石中最著名的祝寿素材,张大千在敦煌期间,曾数次绘制类似的壁画。这一故事脱胎于周穆王、西王母二人的瑶池相会,后演化为道教神祇中接引凡人飞升的二位主神。
此外,画面左上方的两枚“长共天难老”“云璈锦瑟争为寿”钤印也十分罕见。凡钤盖此两枚章其中一枚的作品,便为张大千的精心之作。而此两枚印章同时出现在一幅作品的情况则极为稀少。显然,本图无论是在构图钤印,还是在诗文书法上,均处处经细心推敲。大千先生对待挚友的拳拳之心,由此可见一斑。
除显赫的来源外,本作出版亦相当权威。收录于(台湾)国立历史博物馆所编《张大千书画集第四集》中。此套画册由张群组织组委会监制并亲题书名,囊括了张大千当时留存台湾的绝大多数精品,且张大千在世时仅出版至第四册。故此件是大千先生在世时权威出版的作品,既为可靠,又说明能代表当时张大千画艺水平的佳作。
ZHANG DAQIAN BIRTHDAY CELEBRATION
Ink and color on paper, mounted
Dated 1980
Illustrated: Painting and Calligraphy of Zhang Daqian, vol. 4, p. 43, National Museum of History (Taiwan), 1983
Note: Dedicated to Wang Xinheng and his wife.
104.5×45.5cm
RMB: 1,800,000-2,800,000
作者简介: 张大千(1899~1983),名爰,一名季,又名季爰,一度为僧,法号大千,又称大千居士,四川内江人。善孖弟。大千少年才俊,从梅庵、农髯先生游,泛读石涛、八大真迹,得其真髓,临摹几可乱真,与齐白石有“南张北齐”之称。作山水、花卉、鸟兽皆精妙,特擅写荷,名重当时。晚年作泼墨泼彩山水,为一代艺术大师,徐悲鸿称其为“五百年来一大千”。
上款简介: 王新衡(1908~1987),浙江慈溪人。1908年生,早年入读上海大学。解放前任上海特别市政府参事兼处长,1946年底,被派任行宪前立法院立法委员,1947年在上海市当选为立法院立法委员,后任亚洲水泥公司董事长等。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