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2574
估价RMB: 12,000-20,000
成交价RMB: 13,800(含佣金)
清晚期·龙印款紫泥磨光水平壶及贡局款紫泥磨光虚扁壶一组两件
款识:水平(盖款),龙印(底款),□记(把款);水平(盖款),贡局(底款),□记(把款)
说明:宜兴紫砂器名声远播海外,其中清代康熙时期与清代晚期这两个历史时期,外销风气尤盛。此标的中的磨光壶品类,多销往东南亚地区。两壶上分别有龙印款和贡局款,此类底款亦见于泰王拉玛五世在中国宜兴的订烧器。标的中的水平壶身似圆珠,磨光后更显晶莹饱满。另一件磨光壶作虚扁式,造型愈扁则成型愈难,此壶达到如此扁度,仍精神饱满,可谓不易。
LATE QING DYNASTY A PURPLE CLAY TEAPOT WITH ‘LONGYIN’ MARK AND A PURPLE CLAY TEAPOT WITH ‘GONGJU’ MARK
高6cm 长10.8cm(水平壶);高5.8cm 长14cm(虚扁壶)
RMB:12,000-20,000
款识简介:1. 水平,传在品饮过程中,一类茶壶因壶流、壶把用的是等量的泥料,因重量一样,茶壶可漂浮在水面可保持水平而不倾倒,传器盖上常留此“水平”款。
2. 龙印款,传泰王拉玛五世在中国宜兴订烧一批紫砂壶,壶上均有泰文印款、龙印或贡局刻款等。
3. 贡局,是清代宜兴紫砂壶上的款识。李景康、张虹编《阳羡砂壶图考》“贡局壶”条记载:“考林古度为冯本卿作《陶宝肖像歌》有‘荆溪陶正司陶复’之句,可知阳羡贡局已创于明代。细考传器,各色泥质俱备,壶底或刻字,或印,或只年号,或用‘贡局’二字,亦有仅用一‘局’字者。”清末外销泰国的宜兴紫砂壶上也常见“贡局”款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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