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红榉木卷草龙纹翘头供案

图录号: 4174

估价RMB: 180,000-350,000

成交价RMB: 287,500(含佣金)

4174
清乾隆·红榉木卷草龙纹翘头供案
说明:此红榉木供案案面择独板为之,下缘起线脚,两头设翘头。四腿方正,上下如一,折棱起线。腿上以夹头榫接入案面底部,牙条牙头减地浮雕卷草龙纹。侧面横置上下二枨,中嵌挡板。挡板镂空,作两条草龙上下相对,身躯团舞。明式家具中的桌案类,有条几、条桌和条案之属。在此基础上,较大的条桌、条案又称为画桌、画案或供桌、供案。供案形制与条案相同,唯尺寸更大。依照北京木作匠师的条案分类,案面两端平齐的称“平头案”,两端高起的称“翘头案”。选用的红榉木是榉木中的一个类别,相对于黄榉木、山毛榉等普通榉木而言,最明显的特征是木色天然娟红,质地坚硬无比。其装饰雕刻工整规矩,张弛有度,为乾隆木作之典型。
QIANLONG PERIOD, QING DYNASTY  A WOOD STAND WITH DRAGON PATTERN
高约:91cm 长:256cm 宽:45cm
RMB: 180,000-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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