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羽(1912~2001) 致刘海粟信札有关赴日访问及画展事宜等二通

图录号: 477

估价RMB: 1,000-3,000

成交价RMB: 4,600(含佣金)

477
陈大羽(1912~2001) 致刘海粟信札有关赴日访问及画展事宜等二通
信笺 二通五页
部分识文:海粟我师:您好!兹有校友印度尼西亚侨生关文志学棣春节来宁省亲,以期满回港,便道过沪,嘱一言为介,趋前拜谒。文志酷爱祖国传统书画艺术,平日言谈于我师尤极钦慕,想我师当乐于接谈也。肃此,即颂春祺。生陈大羽上,七六、四、十七。伊乔师母并候。
说明:刘海粟上款。
一九八四年信中,陈大羽向刘海粟汇报近期工作,特别是赴日访问及画展事宜;呈请刘海粟修改审定陈氏为刘蟾、潘小娴画展作的前言并转寄;以及请刘海粟为太平天国纪念馆书写的匾额加盖印章等事宜。另外,一九七六年信中,陈大羽介绍校友印度尼西亚侨生关文志拜谒刘海粟。
CHEN DAYU AUTOGRAPH LETTERS SIGNED TO LIU HAISU ABOUT VISITING JAPAN AND PAINTING EXHIBITION
Five pages
Note: Dedicated to Liu Haisu.
26.5×19cm×3 25.5×18cm×2
RMB: 1,000-3,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