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鼎(1595~1670) 古道照人帖

图录号: 1498

估价RMB: 80,000-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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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8
李元鼎(1595~1670) 古道照人帖
纸本 册页(八页)
识文:治不侫,往寓贵乡,一奉芝宇,即悉老父母仁心为质,古道照人。每与乔圣老品隲珂里名贤,未尝不共相推服,迄今犹依依襟带间也。顷见西昌荣借深相庆幸,盖邑当雕瘵之际,更值苛激之余,得慈惠明洁如老父母,噢咻而生全之,童叟欣望来苏,正有同情,况治素叨兰纫,窃邻樾口,手额又倍寻常矣。日者驾度章门,式庐为宠,一段冲怀雅念,令人感荷,遂不禁蒭荛之倾陈,觉娓娓其弗尽者,极思归里。躬图燕贺。会郡伯新莅,抚军遥临,知公务方殷,愿以异日先驰介使,薄将微私,统祈鉴涵。□老父母真心善政,初下车已脍炙人口,治言虽微,逢人说项,亦自鸣其懿好,未足以益高深耳。敝年侄萧孟昉亦人士中铮铮,惟留意地方利弊,尚可偹顾问也,何如何如。外闻贵治候仓已卜地矣。经始伊迩,粮道公祖前晤言及,似不能缓,有此中工匠为治顾素用,既试之敝邑吉水而効者,认状附呈,口口为印批,以责其成乎。口口不一,治名正具,冲。
钤印:元鼎(朱)
说明:根据信札中所云“敝邑吉水”和信上“元鼎”朱文印,可知作者为明末清初江西吉水李元鼎。该拍品为李元鼎致其家乡某官员信札。内容分为两个方面,一为举荐年侄萧孟昉,萧熟悉地方事务,可担任顾问。萧萧孟昉为清顺治间泰和人。二为向该官员推荐建造粮仓的工匠。
LI YUANDING LETTER
Ink on paper, album (eight pages)
21.5×11.5cm×8
RMB: 80,000—100,000
作者简介:李元鼎(1595~1670),字梅公,江西吉安府吉水县人。天启二年(1622年)进士,授行人,迁吏部稽勋清吏司主事,调文选,历升光禄寺少卿。入清,顺治二年授太仆卿,迁太常,历官兵部左侍郎,后因事获罪去职,既而优游林下,以诗文自娱。著有《石园集》、《灌砚斋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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