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疆省银行造五十两银元宝

图录号: 4540

估价RMB: 300,000–600,000

成交价RMB: 345,000(含佣金)

4540
清·新疆省银行造五十两银元宝
说明:带回文戳记。造型周正,铸纹清晰,少见流通,多用于银行储备之用。光绪初年,左宗棠率湘军入新疆平定叛军阿古柏后,
湖南的银两平砝——湘平也成为新疆本地所用的平砝。新疆银锭存世不多,且都是五十两的马蹄锭。从为数不多的银锭观察,有官
府铸锭、商家铸锭和新疆省银行铸锭三种。新疆省银行成立于1930年7月1日,为民国时期新疆金融业的管理机构,初期经营存放款
、汇兑、买卖生金银及外币业务,代理省库拨付各地军政用款。其分支机构覆盖伊犁、塔城、阿山和喀什等九处。
QING DYNASTY A SILVER SYCEE FROM XINJIANG PROVINCIAL BANK
重量:1813g
数量:1
RMB: 300,000–60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