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御玺“敬天勤民”印拓

图录号: 4638

估价RMB: 20,000-30,000

成交价RMB: --

4638
旧拓本
1轴 纸本
提要: “敬天勤民”玺,清乾隆,白玉质,交龙纽方形玺,汉文篆书。玺四周刻乾隆帝御制《敬天勤民宝四言诗》。按:清代皇帝制作“敬天勤民”宝始于康熙帝,是一方檀香木宝,一直存放于乾清宫中,质地虽不贵重,但却是反映康熙帝思想的重要实物。鉴于此,雍正帝继位后,便把一方原来刻有“万几余暇”四字的康熙白玉交龙纽宝上的印文磨去,将“敬天勤民”四字仿刻上去,仍存放于乾清宫中,并把康熙帝原檀香木宝妥善保存。乾隆帝继位后,遵照雍正帝的成例,仍然把这方宝玺单独存放于乾清宫中,并于乾隆十三年(1748)命工匠把他的《敬天勤民宝四言诗》刻在宝的四周。嘉庆二年(1797),乾清宫火灾,雍正帝重刻的白玉“敬天勤民”被焚毁。于是乾隆帝又命重新制作一方,不仅印文一样,同时也将《敬天勤民宝四言诗》原样复制,这就是此方“敬天勤民”宝。乾隆御题诗的落款为乾隆戊午春,即嘉庆三年(1798),时乾隆帝为太上皇。
可以说,雍正帝、乾隆帝之所以一再重镌康熙帝“敬天勤民”玺,更多的是为了继承和发展康熙帝“敬天勤民”的宝贵思想。他们重视的并不是宝玺本身,而是“敬天勤民”四字所蕴含的意义和思想。
RUBBING OF EMPEROR QIANLONG’S JADE SEAL
Old ink-rubbing
1 scroll
66.5×32cm
RMB: 20,000-30,000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