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杨彭年制并刻曼生刻款、阿曼陀室款段泥方壶

图录号: 3843

估价RMB: 45,000–60,000

成交价RMB: --

3843
款识:阿曼陀室(底款);彭年(把款);彭年、曼生(刻款)
镌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不吹箫。彭年。得此雅具,茶经可补。曼生铭刻。
说明:此器以段泥为坯,镶身筒接片而成,壶整体呈四方,正方形嵌盖,口盖紧密平整,盖上接方形桥钮,二弯流壶嘴修长刚劲 ,出水爽利,四方壶把与壶流、壶身呼应。壶身一面刻“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不吹箫”,出自晚唐诗人杜牧《寄扬州韩绰判官》诗,落“彭年”款,另一面铭文“得此雅具,茶经可补”,落“曼生”款,壶底钤印“阿曼陀室”款,壶把落“彭年”款。此壶气韵生动,造型古朴,方中见秀,属典型文人器。
QING DYNASTY A DUAN CLAY TEAPOT WITH ‘MAN SHENG’ AND ‘E MAN TUO SHI’ MARKS MADE BY YANG PENGNIAN
9.5×14.7cm
RMB: 45,000–60,000
款识简介:1. 彭年,杨彭年,清嘉庆、道光间宜兴制壶名手。荆溪人,生卒不详。彭年弟宝年、妹凤年,都是当时制壶高手。一门眷属皆工此技,名闻一时。彭年善于配泥,所制茗壶,浑朴工致。传大彬手捏法,虽随意制成,仍具天然之致。嘉庆间陈曼生做宰溧阳,与彭年合作制壶,世称“曼生壶”,为世所珍。彭年后又常与瞿应绍、朱石梅、邓奎等人合作制壶,所做之器皆为佳品。
2. 曼生,陈曼生(1768-1822),清浙江钱塘(今余杭)人,名鸿寿,字子恭,号曼生,一号种榆道人,曼公,曼龚,夹谷亭长,胥溪渔隐等,西泠八家之一,善书法,篆刻,嘉庆十六年(1811)左右,任溧阳县宰,好紫砂工艺,自绘紫砂壶十八图样,请杨彭年及杨之弟妹并邵二泉等制壶,自在壶上刻铭,称“曼生壶”。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