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3471
估价RMB: 10,000–20,000
成交价RMB: 23,000(含佣金)
说明:由杭州文物有限公司友情提供,部分附带鉴定火漆印。
花钱源于汉代,贯穿历史两千多年,花钱中丰富的内容,是各代民俗民风的缩影,吉祥的内涵代表着古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祝福。花钱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不但有天圆地方的钱形,而且集各类书法和“铜版画”于一身,堪称古代钱币中的艺术品。在汉代,花钱作为钱形饰品出现在配饰行列,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五代时期,一些流通钱的背面铸上了日、月、星、龟蛇、宝剑、生肖或人物故事等图案,宋辽金元时期的花钱,品种和数量都大为增加,道教题材的图案颇为流行,还有各种各样的游戏品。明清两代,花钱的铸造和流传达到鼎盛时期,钱币上的图案涉及人们生活的各个领域,其形制、铭文、纹饰都达到了精美绝伦的地步。民国时期,随着文化的转型以及方孔圆钱退出历史舞台,花钱最终衰落。花钱不用于交易流通,不属于货币体系,按用途一般可分为辟邪品、吉利品、玩赏品三大类,辟邪品有厌胜、卜卦、殉葬、上梁、镇水、镇库之用途,吉利品有撒帐、洗儿、吉庆、纪念、挂灯、系包裹、祝寿之用途,玩赏品有佩饰、玩赏、游戏、赏赐、凭信等方面之用途。
QING DYNASTY A GROUP OF TWENTY COINS FOR ENTERTAINMENT
Provenance: Provided by Hangzhou Antique Co., Ltd.
数量:20
RMB: 10,000–20,000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