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期·为善最乐款柿泥长方盆

图录号: 2955

估价RMB: 80,000-100,000

成交价RMB: 126,500(含佣金)

2955
款识:为善最乐
说明:根据日本《近代盆栽》2008年12期第112页文章统计“为善最乐”款紫砂盆存世仅50件,且绝大多数为日本公立或私立博物馆收藏,目前只有很少的数个流回国内,因此可以说在国内“为善最乐”款紫砂盆极少,非常珍贵。此盆采用特殊的柿泥制成。柿泥实际是将本山绿泥、石黄泥、朱泥、白泥按不同比例配合成的胎土。不同泥料收缩比不同因此极难成型。从造型来看,此盆可谓一件近乎完美之品。长方形盆体在将圆与方、柔与刚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实属上品。
EARLY QING DYNASTY AN OBLONG MIXED ‘SHI’ CLAY FLOWERPOT WITH ‘WEI SHAN ZUI LE’ MARK
36×22×9.5 cm
RMB: 80,000-100,000
款识简介:“为善最乐”,此落款并非人名,这是中国后汉时期的东平王留下的一句名言。史记后汉书列传记载东平王是光武帝第八子,曾任兄长明帝时期的最高武官,后任章帝时代的朝政辅佐。“为善最乐”盆器制作年代根据泥料、成形方式、盆的造型和其它盆器比较,应在乾隆时期。清王朝出现了康熙、雍正、乾隆创造的鼎盛时代,超过了130年之久的太平盛世,人民安居乐业,文化艺术有很大发展,爱好盆景的文化阶层借用了“为善最乐”这句名言作为落款。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