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录号: 415
估价RMB: 20,000-30,000
成交价RMB: 33,600(含佣金)
马 衡(1881~1955) 篆书七言联
纸本 对联
识文:子安辞章如帛殹,乐天之处同微之。
款识:光宇尊兄正。马衡。
钤印:马衡印(朱白)
MA HENG EIGHT-CHARACTER COUPLET IN SEAL SCRIPT
Ink on paper, couplet
132×32cm×2
RMB: 20,000-30,000
马衡—西泠印社第二任社长
字叔平,别署鍴庐,凡将斋。浙江鄞县人,寓居北京。
精鉴赏、富藏书画碑帖。擅考古,毕生致力于金石、文物之搜集、考证、展览、出版等。工书法、善治印,其印取法秦、汉,神韵通古,入规矩一路。马衡先生学识渊博,在金石考古界影响颇大,对抗战胜利后西泠印社活动的恢复和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生前曾任北京大学研究所考古学研究室主任、故宫博物院院长、全国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着有《金石学概要》、《凡将斋金石从稿》、《凡将斋印存》、《石鼓为秦刻石稿》等。
马 衡(1881—1955)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