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禔、韩登安、蒋维崧、曾绍杰、高式熊、乔大壮、吴朴刻潘伯鹰用印十四方

图录号: 200

估价RMB: 55,000-70,000

成交价RMB: 61,600(含佣金)

编号:00200
印文:1.隋经室 2.衢尊 3.家火凡铅 4.潘伯鹰 5.萦阳 6.潘伯鹰印 7.潘婴 8.千秋万岁 9.伯鹰 10.怀宁潘氏伯鹰三余所读之书 11.潘伯鹰所见金石书画 12.鬓丝 13.光明海 14.翦松洗雪
边款:1.伯鹰藏叶遐翁所赠敦皇隋人写经一卷,方子去疾更赠此石为刻隋径室三字乞,伯鹰吾师教正,醉石记,己丑大寒后三日。 2.绍杰。 3.庚寅嘉平式熊刻。 4.伯鹰先生方家属正,壬辰八月朴堂仿汉。 6.仿曼生法,朴堂,庚子九月。 7.己卯畯斋。 8.绍杰。 9.癸卯十二月拟曹魏石经意,朴堂。 10.有发翁手不释卷为董遇语赠之,式熊。 11.登安篆。 12.畯斋。 13.乙酉四月大壮为玄隐先生刻。 13.丁丑三月,维崧作。 14.福厂。
出版:1.《近现代书画印鉴综汇》P1154~1160,上海书画出版社。
2.《玄隐庐录印》P21、31、40、45、48、55、57、69、132、140、151、152、157,风云出版社,1982年。
PAN BOYING’S FOURTEEN STONE SEALS BY WANG TI(1880~1960), HAN DENG’AN(1905~1976), JIANG WEISONG(1915~ ), ZENG SHAOJIE(1910~1988), GAO SHIXIONG(1921~?), QIAO DAZHUANG(1892~1948) AND WU PU(1921~1966)
RMB: 55,000-70,000
作者简介:1. 蒋维崧(1915~?),字峻斋,江苏常州人。为山东省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山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西泠印社顾问、山东大学古籍研究所教授。工书法,精篆刻。
2. 曾绍杰(1910~1988),别署绍公、绍翁,又号万石君,万石堂,湖南湘乡人。精篆刻,初学赵无闷、黄牧甫,后出秦汉。中国文化大学美术系及华冈艺术研究所教授。
3. 高式熊(1921~?)浙江鄞县人。现为西泠印社名誉副社长、中国书协会员、上海书协顾问、上海文史馆馆员、上海棠柏印社社长。
4. 乔大壮(1892~1948),本名曾劬,字大壮﹑壮殹,别署伯戢﹑劳庵﹑桥瘁﹑瘁翁﹑波外翁等。所居曰波外楼﹑戢翼斋﹑酒悲亭﹑永夕室。四川华阳人。工词学,善书法,精篆刻。
5. 吴朴(1921~1966),字朴堂,号厚庵,浙江绍兴人。为王福厂侄女婿,篆刻师从王福厂。早年专师浙派,后以秦汉为法,旁及皖派。1963年,全国人大副委员长陈叔通推荐为毛泽东刻一方印。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