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大明通行宝钞伍拾文

图录号: 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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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2
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大明通行宝钞伍拾文
说明:明朝,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汉族统制封建王朝。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明朝中央政权体系初为“三省六部”制。明朝“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国家的重要诏令。尚书省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明朝行钞近270年,大明通行宝钞是官方发行的唯一纸币。大明通行宝钞总共有十一种面值,分别为一贯、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五十文、四十文、三十文、二十文和十文。洪武八年(1375年),即建国八年后,朱元璋设宝钞提举司,下设钞纸、印钞两局及宝钞、行用二库,来统筹管理发行纸币的有关事宜。且同年开始印制宝钞。虽然钞票制式统一,然而由于大明宝钞发行时间久远,流通区域广,历十余位皇帝执政,经济制度,铸造权变更,导致大明宝钞有多种版式和印制批次。宝钞信用动摇,行使壅阻,仅仅流通20年,便趋于败坏。
   洪武八年中书省奏准印造版
   《太祖实录》载,洪武八年三月,太祖命中书省印造“大明宝钞”。《明会典》载:“以桑穰为料,其制方,高一尺,广六寸, 质青色,外为龙文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通行宝钞,其内上两旁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
   洪武十三年户部奏准印造版
   洪武十三年己亥条“洪武十三年,以钞用久昏烂,立倒钞法,令所在置行用库,许军民商贾以昏钞纳库易新钞,量收工墨直。会中书省废,乃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而改宝钞文中书省为户部,与旧钞兼行”。
   洪武二十二年户部奏准印造版
   二十二年诏:“更造小钞,自十文至五十文。二十四年谕榷税官吏,凡钞有字贯可辨者,不问烂损,即收受解京,抑勒与伪充者罪之”。即加发小面值的纸币:拾文、贰拾文、三拾文、肆拾文、伍拾文五种。
   大明宝钞发行无准备金,是依赖政府信用的法定货币制度。元朝发行纸币信用尽失,明朝并未建立完善的货币制度以民众信任。行用日久,未进行宏观调控,不尊重经济规律,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本拍品为户部奏准印制的大明通行宝钞,印制于洪武二十二年间,印制图案精美,印文篆书,朱文深沉,线条熟辣,曲屈平满,虚实变化,均匀对称,质感茫苍,凸显金石之精美绝伦,巧夺天工。官章之精美大气,完全表现出明代初期之鼎盛。户部大明宝钞伍拾文目前仅见,据《稗史汇编》载,洪熙、宣德间犹有百文钞,其后仅通行壹贯钞,伍拾文以下小钞在永乐未年基本绝迹。
A PIECE OF PAPER MONEY 'DA MING TONG XING BAO CHAO' MADE IN 1389
通长:221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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