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国·李东明造等蟋蟀罐一组七件

图录号: 1467

估价RMB: 无底价

成交价RMB: 5,750(含佣金)

1467
清-民国·李东明造等蟋蟀罐一组七件
盖面铭文:寅。
盖内铭文:1.姑苏齐门外陆墓镇。2.苏州齐门外陆墓镇南市。3.齐门外广惠桥北井堂头□。4.杨羲昌。5.李介福。
底部款识:1.李东明造。2.杨鸿兴造。3.杨聚兴造。4.王云樵造。5.李秀芳孙瑞森造。精。
说明:此组蟋蟀盆共有七件,皆为清代制盆名家所作,分别为杨鸿兴、李东明、杨聚兴、李瑞森、王云樵。 均为典型南方盆式,细分有直筒盆、和尚盆、鼓形盆、天落盖盆,材质为乌金、灰白泥、黄泥,具备收藏价值,和尚盆盖面刻憨态罗汉式样。盖内或底戳名款可知其作者。
QING DYNASTY-REPUBLIC OF CHINA PERIOD SEVEN CRICKET JARS MADE BY LI DONGMING, ET AL.
Illustrated: Qiu Xing Gai Tan, p. 285, Suzhou Guwuxuan Publishing House
1.高:6cm直径:11.5cm
2.高:6.4cm直径:11.3cm
3.高:6.7cm直径:12.2cm
4.高:6.8cm直径:12.3cm
5.高:7.5cm直径:11.8cm
6.高:7.5cm直径:12cm
7.高:7.6cm直径:11.8cm
RMB: 无底价
出版:董晓著,《秋兴概谭》,苏州古吴轩出版社,第285页。

版权声明

西泠拍卖网上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报导、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以及为注册用户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未经西泠拍卖网的明确书面特别授权,任何人不得变更、发行、播送、转载、复制、重制、改动、散布、表演、展示或利用西泠拍卖网的局部或全部的内容或服务或在非西泠拍卖网所属的服务器上作镜像,否则以侵权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别地,本网站所使用的所有软件归属西泠印社拍卖有限公司所有,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国际版权公约法律保护。除经本网站特别说明用作销售或免费下载、使用等目的外,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修改、经销、转储、发表、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严格禁止的。否则,本网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追究经济赔偿和其它侵权法律责任。

特别声明

任何使用者将西泠拍卖网展示的拍品图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业用途、非盈利、非广告目的而纯作个人消费时和用于商业、盈利、广告性目的时,需征得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特别授权。应遵守著作权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得侵犯西泠拍卖网及/或相关权利人的权利。